| 中国—欧盟信息社会项目是中国政府和欧盟之间的合作项目。项目从2005年7月1日开始,到2009年6月结束,共涉及2200万欧元投入,其中2/3来自欧盟,1/3来自中国。项目的宗旨是通过信息化推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,加强中欧对话与交流,推动信息化有关法律框架比较研究,同时通过实施示范项目和在中央级和省级开展各种培训,起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缩小数字鸿沟的作用。

国家信息化专家论坛合影,2007年9月20日
项目启动3年来已经开展了170多项活动推动中国的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。在改善法律法规方面,项目协助了中国政府制定并且实施基本的法律、法规及非法规措施,帮助改进了法律及法规环境。中欧双方对话内容涵盖整个信息社会方面的法律框架,包括基础结构(电信法)、安全问题(信息安全法、个人数据保护法)、透明度问题(政府信息公开条例)、电子商务问题(电子签名法、电子合同法、在线版权法和在线仲裁法)以及电子政务方面的法规等等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2007年1月通过)的制定过程中,项目组还与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良好的合作。在改善电子政务方面,根据各城市提交的项目书,国信办和欧盟两方面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评估,参考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、以及中部、西部协调发展等综合因素,选择包头、成都、邯郸、阳泉、烟台、西安等6个城市建立了不同的示范项目,分别是公共服务系统、公共卫生应急系统、社保智能卡系统、城乡居民公共服务系统、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公共信息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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